神农中医

标题: “师承”学习中医或被承认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蓝精灵    时间: 2015-12-23 22:17
标题: “师承”学习中医或被承认
中医药法草案再次提请审议

“师承”学习中医或被承认

    本报讯  (见习记者  乔文心)12月21日,记者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了解到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(草案)》正在提请二次审议,该草案从保持和发展中医药特色和优势,加强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等方面作了规定。

    据了解,根据中医服务人员存在师承、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,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,草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,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途径。



人民法制报:http://rmfyb.chinacourt.org/pape ... t_106262.htm?div=-1


作者: 安康    时间: 2015-12-24 13:59
本帖最后由 安康 于 2015-12-24 20:41 编辑

“根据中医服务人员存在师承、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,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,草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,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途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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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玉帛    时间: 2015-12-27 04:00
“根据中医服务人员存在师承、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,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,草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,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途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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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常静    时间: 2015-12-27 05:45
本帖最后由 常静 于 2015-12-27 05:47 编辑

         根据中医服务人员存在师承、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,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,草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,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途径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大快人心事!
作者: 蓝月    时间: 2015-12-27 09:42
大快人心事!
作者: 灵修    时间: 2015-12-27 15:51
  根据中医服务人员存在师承、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,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,草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,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途径。

大快人心事!
作者: 善道    时间: 2015-12-30 19:26
好!好!好!
作者: 磐石    时间: 2015-12-30 21:17
咱们就都有了学习中医的希望了!!!
作者: 永春    时间: 2016-1-9 20:34
大快人心事!老师的传承能够惠及人类。我们都是享受老师福报的幸运儿。
作者: 永坤    时间: 2016-2-26 18:51
“根据中医服务人员存在师承、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,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,草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,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途径。”

大快人心事!老师的传承能够惠及人类了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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