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农中医
标题:
“师承”学习中医或被承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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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蓝精灵
时间:
2015-12-23 22:17
标题:
“师承”学习中医或被承认
中医药法草案再次提请审议
“师承”学习中医或被承认
本报讯 (见习记者 乔文心)12月21日,记者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了解到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(草案)》正在提请二次审议,该草案从保持和发展中医药特色和优势,加强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等方面作了规定。
据了解,根据中医服务人员存在师承、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,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,草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,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途径。
人民法制报:
http://rmfyb.chinacourt.org/pape ... t_106262.htm?div=-1
作者:
安康
时间:
2015-12-24 13:59
本帖最后由 安康 于 2015-12-24 20:41 编辑
“根据中医服务人员存在师承、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,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,草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,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途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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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玉帛
时间:
2015-12-27 04:00
“根据中医服务人员存在师承、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,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,草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,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途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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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常静
时间:
2015-12-27 05:45
本帖最后由 常静 于 2015-12-27 05:47 编辑
根据中医服务人员存在师承、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,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,草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,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途径。
大快人心事!
作者:
蓝月
时间:
2015-12-27 09:42
大快人心事!
作者:
灵修
时间:
2015-12-27 15:51
根据中医服务人员存在师承、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,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,草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,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途径。
大快人心事!
作者:
善道
时间:
2015-12-30 19:26
好!好!好!
作者:
磐石
时间:
2015-12-30 21:17
咱们就都有了学习中医的希望了!!!
作者:
永春
时间:
2016-1-9 20:34
大快人心事!老师的传承能够惠及人类。我们都是享受老师福报的幸运儿。
作者:
永坤
时间:
2016-2-26 18:51
“根据中医服务人员存在师承、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,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,草案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,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途径。”
大快人心事!老师的传承能够惠及人类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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